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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技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

来自:电气工程系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3日 点击: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技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技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1日

山东省技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

  技工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山东省“十三五”技工教育发展现状

  1.办学体系不断完善,培养规模逐步扩大。“十三五”期间,我省基本建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公办和民办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技工教育办学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81所,其中技师学院45所,高级技工学校32所,技工学校104所,建有国家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75所。2020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超过17万人,在校生达到40万人。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全省新增技师学院10所,年均招生人数增长17%,在校生人数增长22%。技工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保持在97%以上。各类技工院校积极承担社会技能培训任务,年培训不同层级、不同专业技能人才约40万人。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有一半来自于技工院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产业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

  2.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相继出台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综合政策,为技工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优化措施,为技工教育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职尽责,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大力推动技工教育发展,落实技工院校办学自主权、优化教师岗位比例结构和公开招聘程序、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创新高技能人才与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贯通发展、积极推进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关待遇落实,有效激发了技工院校办学活力。

  3.基础能力明显改善,内涵建设成效突出。“十三五”期间,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聚焦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体系建设,发挥省级技工教育专项资金引领作用,集中支持建设20所技工教育特色名校,依托技工院校建设2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建设34个与现代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省级专业群,扶持建设一大批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技工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能力大幅提升。大力推行“一体化”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技工院校普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办学模式,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充分肯定,有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4.技能竞赛成果突出,培养标准迈向高端。全省技工院校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理念,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对标世界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标准,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在世界和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实现了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零的突破,夺得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奖牌总数第4名。设立世界技能大赛推广研究中心,以大赛为引领,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标准与世赛标准和国赛标准相衔接,推动竞赛成果转化,不断优化和完善院校专业建设、课程设置、职业培训等工作,有效提升了技能人才培养标准的国际化、高端化程度。

  5.积极开展帮扶工作,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实施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行动计划,全省遴选77所技工院校承担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五免一享”优惠政策,为大批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技能教育机会,取得良好成效。积极承担对口支援任务,帮助新疆、西藏、青海、重庆等地技工院校发展,组织专家、选派师资,帮助受援地技工院校制定发展规划、提升教学水平,凸显了技工院校的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

  (二)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1.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省技工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仍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供给能力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技工院校整体发展基础与先进省份相比,仍然比较薄弱,经费投入偏少,保障能力相对不足。技工教育发展仍面临着体制机制的制约,创新能力仍显不足。技工院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面临形势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技工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技工教育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为办好技工院校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四五”时期,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对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技工教育必须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八大发展战略”“九大改革攻坚”“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和“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服务中心大局。进入“十四五”时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对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更是迫切需要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日益增长的技能人才需求,赋予了技工院校更大的发展责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技工教育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和培养工匠精神为根本,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丰富多元办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特色,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规模、质量全面提升的发展方向,深入推进办学方式、教育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综合改革,切实增强技工教育服务大局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省基本形成以技师学院为主要培养层次,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合理布局、梯次发展,具有技能人才培养突出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技工教育办学规模稳中有增、体系结构更加优化,办学能力明显提升、培养质量持续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影响持续扩大。到“十四五”末,年均招生人数不少于15万人,年均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保持在35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全省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不少于50 万人次。技工院校发展成为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构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依托。学制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能评价、竞赛集训、就业服务、创业孵化等技能人才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1.技师学院数(所)

45

>50

2.省级优质技工院校(所)

——

>10

3.省级优质专业群(个)

——

>30

4.省级“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20

>50

5.年均招生规模(万人)

15.5

>15

6.年均在校生规模(万人)

35

>35

7.在校生达万人以上的学校数量

18

>20

8.高级工班以上在校生比例(%)

50

>55

9.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97

>97

10.职业培训(万人次)

[200]

[>250]

注:[  ] 内为五年累计数。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思想政治引领工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技工院校党组织建设,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技工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强化思政教学引领。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思政教学研究,健全思想政治和德育课程体系。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齐开足开好思想政治课,培养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开发优质特色德育资源,创新德育教育模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省级思政教育示范学校、思政优质课程评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遴选5个左右省级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思想政治教育等师资研修基地。

  3.强化工匠精神培养。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将劳动教育纳入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劳动教育公共课必修课程,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每学年专题劳动教育不少于16学时。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开展优秀技能人才进校园、进课堂、进开学第一课活动,讲好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故事,传播技能文化、培养敬业精神。技工院校普遍设立技能角、技能园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在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中塑造学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专栏2 思想政治引领工程建设计划

“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10所省级思政教育示范技工院校,10所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院校,30个省级思政名师工作室,60项思政优质课。广泛开展思政教学交流活动,全省每年开展思政教师培训500人次以上。

  (二)实施培养体系建设工程,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结构

    1.完善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规划引导,按照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合理布局的要求,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技工院校整体结构。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结构为目标,扩大技师学院数量和办学规模,在项目支持、师资培养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技师学院做大做强。以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为目标,做强高级技工学校优势专业,鼓励投入保障有力、发展规划明确的高级技工学校,开设预备技师班,筹建技师学院。以基础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提升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能力,结合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化发展推进,以设区市为统筹,采取优化布局、整合资源等方式,赋予更多公共培训任务,激活办学条件不足的技工学校发展活力。逐步形成以技师学院为主体,高级技工学校为支撑,技工学校为基础的技工教育新格局。

  2.巩固招生规模提升招生水平。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纳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年度发展计划,加大组织落实和调度工作力度,分析技能人才需求趋势、生源供给情况,指导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工作。每年定期举办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用好人社部门综合职能优势,拓展招生宣传领域。提升线上招生宣传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方位推介技工教育。加强优秀毕业生、校友岗位业绩和突出成就宣传,营造技能成才氛围,吸引广大青年投身技能报国之路。鼓励招收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建立完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加大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收高级技工班和预备技师班力度。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扩大技工院校面向农村劳动力、重点群体招生范围。“十四五”期间,年均招生人数不少于15万人,年均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保持在35万人以上。

  3.全面开展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技工院校全面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各类培训计划,扩大培训规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引导技工院校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开展职业培训包示范培训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重点依托技师学院组织开展省级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拓展评价鉴定、公共实训、技能竞赛、师资研修、就业服务等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完善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针对承担职业培训任务较重的技工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教师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十四五”期间,全省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不少于50 万人次。

  (三)实施校企融合发展工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技工教育。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开展国有企业举办技工院校经费保障机制政策研究,为国有企业办学与公办学校公平享有支持政策和待遇创造条件。加强对参与举办技工教育的大中型企业的服务指导,支持打造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举办的具有行业引领性优质技工院校扩大服务范围、提升办学层次。积极推动民办技工院校发展,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教育,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向技工院校转型,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对确需移交地方管理的行业企业办技工院校,科学制定方案,积极做好接管工作。

  2.丰富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坚持服务产业发展目标,探索市场化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持续拓展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鼓励技工院校与优质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机制,吸纳企业深度参与教学研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制定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追踪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提供技能型人力资源。支持技工院校结合专业优势与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开展行业技术发展、技能人才能力要求预测,研究产业链技能人才结构需求,提升招生、教学前瞻性和适应性。支持技工院校与新兴产业领域优质企业机构共建新专业。推动技工院校积极参与企业职工技能素养提升培训,开发线上线下培训包,提升教育培训服务供给能力。制定技工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管理办法,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引导,推动技工院校教师实践知识更新。开展校企合作成果、课题评选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到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90%以上专业开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

  3.深化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实践。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链技能人才需求结构,以区域优质技工院校、龙头企业、大型企业为主体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发挥域内技工教育资源整体优势,促进区域技能人才精准化供给,支撑产业发展。不断创新集团化发展模式,以市场导向、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理念,实行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共促实习就业,实现行业企业得人才、职工学生得技能、技工院校得发展的多赢目标。“十四五”期间,全省发展15个左右地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联盟)。

  4.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全省各类企业推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强宣传引导,用好补贴政策,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的新型培养模式,助力企业提升职工综合素养和岗位适应能力,培养企业骨干技能人才,发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到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职工不少于10万人。

  (四)实施提质培优建设工程,推进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

  1.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计划。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为重点,在全省遴选10所左右省级优质技工院校给予重点支持,打造全日制培养、技能人才培训、教学科研、技术技能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带动技工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优先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申办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通过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培训工作站,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深化互利合作,增强技工院校科研创新能力。争取更多的国家级优质技工院校建设项目落户山东。

  2.培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品牌。完善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推进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能力建设,实现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层次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水平相一致。鼓励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加强设施、队伍建设,积极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资质,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重点支持具备优势专业的技工院校充分利用技术优势、人才优势、校企合作优势,加大投入、综合规划,以特色工种为起点,打造行业高度认可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品牌,拓展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品牌效应。“十四五”期间,全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均具备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能力。

  3.充分发挥以赛促建作用。以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加强教学科研研究,扎实推动竞赛成果转化,提高办学水平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支持技工院校创建国家级、省级竞赛集训基地,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培养一批世赛和国赛专家、教练。推动基地建设与教学科研全面融合,培育世赛、国赛研究中心,加大对世赛、国赛资源应用与成果转化的方法路径研究,开发一批教学资源,将先进竞赛标准和高超工艺转化为技工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引导建立融入教学过程、学生可全员参与其中的校内竞赛动态选拔机制,使学生普遍受益、使优秀选手不断脱颖而出。加大重点选手培养、训练投入,力争培养更多世界级、国家级顶尖高技能人才。鼓励支持技工院校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提高技能水平的同时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栏3 技能竞赛计划

“十四五”期间,支持技工院校创建国家级、省级竞赛集训基地,并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全省技工院校创建50个左右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10个左右省级重点竞赛集训基地,培养一批世赛和国赛专家、教练。

  4.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技工院校积极承担乡村建设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建设人才。鼓励技工院校参与专项职业能力开发,紧密结合地方特色产业、乡村振兴、新业态、新职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大力开展专项能力培训考核,助推乡村振兴、劳动者灵活就业。主动承担参与各级举办的乡村振兴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开展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和传统技艺技能大赛。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人走进技工院校,开展手工技艺传承人教育。

  (五)实施育人能力提升工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优化专业建设结构。“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30个左右的省级优质专业群,引导带动地方、技工院校以战略发展方向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科学调整专业布局,着力打造一批骨干专业群。优先发展符合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产业需求的专业。加快建设医养健康、文化旅游、养老育幼、体育健身、家政护理等人才紧缺专业。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制造等传统优势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院校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立足院校长期发展进行专业结构系统优化。遴选技工教育专家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及高技能人才,成立技工院校专业建设专家委员会,对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和教学改革提供指导。

  2.深化一体化教学改革。启动第二轮省级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完善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和以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融通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融通合一为目标的培养模式。建立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师资培训基地,开发一体化专业教师培训资源库,开展专业教师一体化教学研修培训和能力认定。到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中一体化师资比例不低于60%。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修订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建设10个左右省级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5个左右思想政治、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利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对全省技工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主要管理人员轮训。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教师“专业和技能双提升”计划和百名中青年优秀教师培养计划,加快培养教学领军人才。落实技工院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鼓励院校按规定招聘世赛、国赛及国家级行业赛等优秀获奖选手并重点培养。充分发挥各级教研机构作用,加强教学资源库和教研机构建设,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评选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教育教学方法,定期举办省级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主动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拓宽人才培养国际化视野。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帮扶,扎实做好技工教育援疆、援藏、援青以及鲁渝、鲁甘协作工作,帮助对口支援地技工院校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能力。

  (六)实施规范管理提升工程,提高规范办学能力

  1.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健全技工院校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深化专兼职安全员制度,建立正向激励和失职问责机制。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校园校舍、治安消防、设施设备、餐饮卫生、危化物品管理、实习实训等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之基。培养学生综合安全意识、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思政教学,培养学生政治判断力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护意识。通过专题培训、融入教学等方式,传授生活安全常识、生产安全规程,培养学生生活生产安全习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关注化解学生负面情绪,科学提供专业心理辅导服务,结合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塑造学生坚强品质。指导技工院校建立教材选用、教职工言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传播正能量守牢政治安全底线。开展教职员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聚焦主要负责人“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懂安全”、一线教职员工“会安全”,重点解决安全意识不高、处置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工作能力。

  2.加强学籍管理。修订《山东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行全日制教育学籍和非全日制教育学籍分类注册、分别管理制度。完善新生学籍注册甄别制度,加强数据比对,防范空挂学籍、重复注册学籍、注册多重学籍行为。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从严查处制作虚假学籍档案、违规变更学籍档案行为。建立学籍管理信息平台管理责任制,提升信息管理时效性,规范数据信息服务程序,依法依规提供查询服务。研究制定全省技工院校学分制、弹性学制实施办法,结合学籍管理制度的完善,建立适合学分制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探索技能人才培养、企业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乡村振兴人才培训新途径。

  3.规范办学行为。以保障教学质量和师生合法权益为中心,修订《山东省技工院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规范校外教学点办学行为。完善规范技工院校联合办学行为规定,确保权责一致、教学目标有效落实。建立校外教学点、联合办学资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强化监督监管。积极稳妥开展工作,逐步减少租赁场地办学、一校多址办学、一址多校办学情况,促进技工院校规范发展。完善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资质发布制度,每年对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资质进行审核,向社会统一公布,并明示招生政策,保障学生、家长知情权。制定《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开展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建立能力、信用等级和预警、退出机制,推动技工院校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全省技工院校整体依法办学水平和规范管理能力。

专栏4  规范管理提升工程

1.“十四五”期间,建立省市两级督导专家库,开展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

2.修订《山东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省技工院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山东省技工院校联合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规范技工院校办学行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研究制定全省技工院校学分制、弹性学制实施办法,完善考核评价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结构,统筹就业、人才、技工教育发展工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确保规划落地落实落细。要把技工教育发展规划落实与实施“技能兴鲁”行动协同推进,纳入区域技能人才中长期需求供给和培养计划,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区域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加大统筹支持力度

  加强与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密切与行业企业联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统筹人社系统就业、人才、社保各领域政策、项目、资金资源,对技工教育发展给予支持保障。

  (三)优化发展环境

  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推动技工院校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技工院校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校企合作、教师招聘、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推动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公务员招考、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结合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政策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宣传技工教育发展成果,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四)加强监督指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动态跟踪指导,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定期总结规划实施工作,推广先进经验。认真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编辑:公共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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